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7716-2014 聚合级丙烯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聚合级丙烯的要求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及安全。

本标准适用于聚合用丙烯。

分子式:C₃H₆

相对分子质量:42.081(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)

本标准并不是旨在说明与其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,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,

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 150(所有部分) 压力容器

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

GB/T 3392 工业用丙烯中烃类杂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

GB/T 3394 工业用乙烯、丙烯中微量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乙炔的测定
气相色谱法

GB/T 3396 工业用乙烯、丙烯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

GB/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(GB/T 3723—1999,idt,ISO 3165:1976)

GB/T 3727 工业用乙烯、丙烯中微量水的测定

GB/T 11141—2014 工业用轻质烯烃中微量硫的测定

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

GB/T 12701 工业用乙烯、丙烯中微量含氧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

GB/T 13290 工业用丙烯和丁二烯液态采样法(GB/T 13290—2014,ISO
8563:1987,NEQ)

GB 18180 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

GB 20577 化学品分类、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易燃气体

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49号)

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1号)

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质技监局锅发〔1999〕154号)

《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监察规程》[(87)化生字第1174号]

《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》(劳部发〔1994〕262号)

3 要求

聚合级丙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。

GB/T 7716—2014

1 聚合级丙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

序号

项 目

指标

试验方法

优等品

一等品

合格品

1

丙烯含量φ/% ≥

99.6

99.2

98.6

GB/T 3392

2

烷烃含量φ/%

报告

报告

报告

GB/T 3392

3

乙烯含量/(mL/m³) ≤

20

50

100

GB/T 3392

4

乙炔含量/(mL/m³) ≤

2

5

5

GB/T 3394

5

甲基乙炔+丙二烯含量/(mL/m³) ≤

5

10

20

GB/T 3392

6

氧含量/(mL/m³) ≤

5

10

10

GB/T 3396

7

一氧化碳含量/(mL/m³) ≤

2

5

5

GB/T 3394

8

二氧化碳含量/(mL/m³) ≤

5

10

10

GB/T 3394

9

丁烯+丁二烯含量/(mL/m³) ≤

5

20

20

GB/T 3392

10

硫含量/(mg/kg) ≤

1

5

8

GB/T 11141”

11

水含量/(mg/kg) ≤

10°

双方商定

GB/T 3727

12

甲醇含量/(mg/kg) ≤

10

10

GB/T 12701

13

二甲醚含量/(mg/kg)° ≤

2

5

报告

GB/T 12701

在有异议时,以GB/T11141—2014中的紫外荧光法测定结果为准。

b该指标也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
该项目仅适用于甲醇制烯烃、甲醇制丙烯工艺。

4 检验规则

4.1 检验分类与检验项目

表1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。

4.2 组批

在原材料、工艺不变的条件下,产品每生产一罐为一批。也可根据一定时间(8 h
或24 h)或同时发

往某地的、同等质量的、均匀的产品为一批。

4.3 取样

取样按GB/T 3723、GB/T 13290进行,取样量应满足检验项目所需数量。

4.4 判定规则

产品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。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1规定时,则判定为合格。生产厂

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。

4.5 复验规则

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的规定时,重新取样复验。复验结果如仍不符合表1规定,则该批产

品应作降等或不合格处理。

GB/T 7716—2014

4.6 质量证明

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,其内容包括:生产厂名称、产品名称、等级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

本标准编号等。

5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5.1 依据GB12268
规定的分类原则,聚合级丙烯属于危险化学品第2类第2.1项易燃气体,其警示标
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 20577。 其危险性标志按GB 190执行。

5.2 聚合级丙烯储罐的设计、制造、使用及维修应符合GB150
的规定并遵守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

规程》的要求。

5.3
用铁路罐车、汽车罐或专用轮船运输聚合级丙烯时,除了执行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外,铁路罐
车运输应遵守《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监察规程》的要求;汽车罐车应遵守《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
规程》的要求;轮船运输应遵守GB 18180 的规定。

6 安 全

6.1
根据对人体损害程度,丙烯属于低毒的物质。其涉及的安全问题应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的
规定。

6.2
应查阅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由供应商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。

6.3 在作业区域内最大允许浓度为300 mg/m³。
当浓度超过此范围时,吸入丙烯气体会引起头昏、头

痛和产生麻醉作用。

液态丙烯溅到皮肤上,会引起皮肤冻伤。因此在整个采样过程中操作者应戴护目镜和良好绝热的

塑料或者有橡胶涂层的手套。

中毒时的紧急救护办法:给予新鲜空气或输给氧气,进行人工呼吸。

6.4
丙烯为易燃介质,在大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.0%~11.1%(体积分数),自燃点为455℃。因此,

切预防措施应考虑如何避免形成爆炸气氛。采样现场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,尤其在冲洗操作时更
应注意。

6.5
消防器材:在火源不大的情况下,可使用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器、氮气等灭火器材。

6.6 电气装置和照明应有防爆结构,其他设备和管线应良好接地。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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